各投標單位:
樂從、龍江水廠取水口遷建項目(取水泵站工程)招標文件澄清修改如下:
1.網上下載的招標文件PDF版本出現缺頁現象,現補充完整的招標文件PDF版本,各投標單位重新在佛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綜合平臺中本項目的“澄清與答疑”處下載。
2.招標文件WORD版本P130頁,“封底格式”存在筆誤,現澄清為“封面格式”。
3.招標文件合同部分P85頁,“主要材料品牌參考要求”補充本工程電纜材料的推薦品牌:
材料名稱
參考品牌
電纜
廣東電纜廠有限公司、廣州電纜廠有限公司、廣東萬家樂電纜有限公司、佛山市宏圖中寶電纜有限公司
4.招標文件合同部分P67頁,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修改為: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是 。
物價漲落的價款調整:施工期間材料價格的浮動導致合同價的調整,統一以順德工程造價信息發布的主要材料價格為計算依據,以2018年6月材料發布價為調價基準,按季度計算相對于基準期的漲落幅度,當漲落在±10%以內時不調價,風險由雙方自擔,超過±10%時調價方法如下:①當漲價幅度超過10%時, 10%以內部分不作調整,超出10%部分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按增加合同價款計算。②當降價幅度超過10%時,10%以內部分不作調整,超過10%部分的收益歸發包人,按減少合同價款計算。
涉及調價的時間、數量,以甲、乙方和監理三方確認的調價時段始點、終點和數量為準;
政府部門相關調價文件滯后發布時,按其規定的調價起始日執行,計算量追索至規定起始日;施工方不得以調價為由停工、窩工,影響進度 。
5.根據佛山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暫停使用行賄犯罪檔案的通知(佛發改招〔2018〕26號),刪除本工程招標公告中“10.3中標單位應在領取中標通知書后15天內(簽訂合同前),提交企業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個月內有效)。若中標單位不按時按要求提交,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內容。
招標人:廣東順控供水資源整合建設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8月1日